2024年11月13日 星期三
(轉載)近日,湖南省永順縣人民法院溪州人民法庭承辦法官與原告一起翻山越嶺,找到正在放牛的被告,對雙方之間的借款糾紛進行調解。杜某、喻某與董某系多年老友,董某開辦養(yǎng)殖場時向杜某、喻某借款,后因經營不善出現(xiàn)虧損,董某未按時償還欠款并拒絕溝通協(xié)商,杜某、喻某遂訴至法院。受理案件后,被告方向法官表示,目前其靠幫人放牛為生,無法參與庭審,征詢原告意見后,法官決定上門調解。雙方一見面便產生爭執(zhí),承辦法官當即勸大家耐心溝通,并結合情理與法理進行勸解。最終,雙方達成調解協(xié)議,被告分期償還借款。
2024-08-20 09:27:25 | 來源:人民法院報